既然慢散最准,为啥还要在快散慢散之间抉择?
孩子验光时需要散瞳。散瞳的目的是为了麻痹睫状肌、暴露“静态屈光度”(你可以理解为“真实度数”)。阿托品滴眼液散瞳=慢散;
托品酰胺滴眼液散瞳=快散;
环喷托酯滴眼液散瞳=中散。
至于这些药物的别名和商品名,大家可以到我个人主页看我之前写的作品。
其实散瞳药还远不止这几种,还有马托品滴眼液和东莨菪碱滴眼液等等,儿童验光领域用的很少,这里不细讲。
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大家一定要知道——从睫状肌麻痹效果角度,目前为止,还没有超过1%浓度阿托品的。虽然理论上升高药物浓度可以达到更强的药效,但据我所知临床上还没有使用更高浓度阿托品用来麻痹睫状肌的惯例。
之所以在快中慢散之间做抉择,唯一原因是:慢散太慢。
这个慢,指的是起效慢(点药3~7天后验光最佳)、停药后恢复慢(停止点药后2~3周,瞳孔和睫状肌调节功能才能恢复)。
眼科界和药学界做了那么多药理毒理实验,发表了那么多不同散瞳方式与阿托品慢散的效果对比论文,目的只有一个——找到起效和恢复都快,而且睫状肌麻痹作用与阿托品接近的散瞳方式。
对眼科医生来说,使用快散和中散还有一个明显好处——可以更快地对病情做出判断,更早给出处置方案。
从《中国儿童睫状肌麻痹验光及安全用药专家共识(2019年)》列出的原则共识看,低龄的(6岁以下)、远视度数高的、有内斜的孩子,优先使用慢散。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6岁以上的、远视度不高或者是近视眼的、没有内斜的孩子就没必要使用慢散了呢?
并不是。
快散或中散后,如果发现眼睛的调节仍然很灵活(医生通过客观或显然验光可以观测到),或者怀疑存在调节痉挛问题,或者几次验光结果出现了自相矛盾问题等等情况,为了一探究竟,有时还得问道慢散。即便使用中散+快散(环喷托酯+托品酰胺)的“叠加方案”,跟阿托品慢散的睫状肌麻痹效果仍然是有差别的。
写这篇,是因为最近总被家长问到这样的问题:“对比孩子之前做过散瞳,但这次散瞳的近视度降了/远视度升高了,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快散毒性大,慢散更好?”、“既然可以做快散,为什么非要我们做慢散?”
再重复一下以明观点:快散和中散是权宜的结果,他们都没有阿托品散瞳准确。
加一句:即便是阿托品散瞳,如果点药量、点药次数、点药配合度欠佳,结果也未必准确。
最后提醒:患者需要严格按照医嘱使用药物,本文仅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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